汽配城运营10多年 开发商为何要“收房”?
中财商网江苏南京讯:滨江国际汽配城位于南京江宁滨江开发区丽水大街,经营已有10多年,数万平方米,但近年来人气萧条。最近,汽配城的开发商要求商户与公司签订新的租赁协议,否则将停水停电并收房。奇怪的是,很多商户手里拿着购房协议,称房产是买下来的,不可能重新签订租赁协议。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2014年10月18日隆重开业,近百桌酒席,盛况空前
开发商要收房,商户表示交了部分购房款
滨江国际汽配城由18幢三层商业房产组成,占地面积超过100亩。据悉,高峰时期有200多家商户,但现在不少店铺大门紧锁,有些门口还贴着“南京永翔汽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的告知函。
告知函上写道:“我司根据运营情况及发展需要,决定收回位于园区X栋X号的房屋。为此,特提前通知您,请务必在10日内做好撤离准备。若您有意租用,请在一周内与我司协商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事宜。”
南京聚福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此前是滨江国际汽配城的运营管理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韩金明(南京汽配商会会长)介绍,2013年,该汽配城的开发商南京永翔钢材市场经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请他来招商兼运营,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并向开发商缴纳了200万保证金。大部分商户是通过他们招商进来的,在他接手聚福特公司时,还召集了33个汽配商会会员做股东,每人股金18万元,为尽快把市场做起来,股东们都身先士卒在滨江国际汽配城买了商铺。
2014年部分商铺装修时照片
韩金明表示,按照合作协议,市场做起来后,永翔钢材公司会退出,以后全部交聚福特经营管理。不过,开发商没有能收到全部的房款,原因在于大家购买商铺是分期付款。在一份商户提供的合同书上明确写着,首付款为房款的30%,办理完土地证后,再支付50%,办理完房产证后,支付剩余的20%。而事实是,没有一户办下“两证”,整个市场至今还没有合法的土地和建设手续。
“开发商认为,我们使用了这么多年,足以抵消以前交的购房款。可是我们想的是长期经营,没有合法的手续,商铺业主都是受害者!”一名购房者表示。
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市场,土地证办不下来
根据相关资料,2009年,永翔钢材公司与南京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书》,滨江公司以30万元/亩的价格将工业集中区内的285.4亩土地提供给永翔钢材公司,永翔钢材公司在交了少部分钱后,没有等到土地招拍挂,就开始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市场一期工程,后被江宁区国土资源局查处。
根据江宁国土资执罚【2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为永翔钢材公司涉嫌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设房产,根据相关法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16.5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对永翔钢材公司处以罚款776600元。2011年6月份,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由国土局移交给江宁区国资办。

2011年南京规划局、南京国土局处罚文件
“被没收的项目能继续建起来,当初大家来投资的时候怎么都没有想到,这么多年也一直蒙在鼓里。”韩金明说。
刘X俊是当初购房商户之一。他前后买了两个商铺,向开发商支付了每间15万元的首付款。目前,刘X俊也收到了开发商下属公司要求其搬离的通知。
据了解,此前开发商已经多次上门收房,每次商户都会选择报警。商户们认为,开发商单方面采取措施是行不通的,必须取得一致意见,要么对商户进行赔偿,要么让大家继续经营下去,“以时间换空间。”
滨江开发区管委会:协调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据了解,从2018年起,永翔钢材公司开始起诉聚福特公司,要求判令对方因未完成销售指标等构成违约,收回市场管理权。而聚福特则反诉对方,要求赔偿上千万的前期投入损失,还有后期管理市场的成本。
最近的一份判决书判决聚福特公司与永翔钢材公司的协议无效,原因是所涉汽配城项目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产权证等,合作协议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判决同时明确,因为此事涉及众多案外人即购房商户,将来需要多方结算,所以对各自主张的费用问题一概暂不处理。
江宁区国资办工作人员表示,当年国土部门确实将没收的建筑物移交给了国资办,此后按照程序,国资办又将没收的资产交给地方,也就是江宁滨江开发区管委会处置。在投诉发生后,国资办也多次参与协调处理。
据滨江开发区管委会一份答复业主的材料,在因违法用地被没收建筑物等设施数月后,永翔钢材公司重新开始主体建筑施工。而管委会在2014年曾发函询问,永翔钢材公司承认一直未将土地指标办理到位。
管委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滨江国际汽配城问题存在多年,管委会一直在积极协调永翔钢材公司和商户之间的矛盾等,督促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永翔钢材公司的负责人称,应该按照法院判决执行。而韩金明表示,他依然在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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